债务人会议涉及的内容

永嘉律师 2025-04-04
债务人会议是企业破产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主要职能包括选举和更换管理人的议程、表决规则等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债务人会议的内容涉及以下几个方面:首先,债务人会议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债务人提出的重整计划,同时对管理人的appointment和duties有明确规定。此外,债务人会议需讨论并表决关于资产处置方案、债权人类别及票据的重要事项。具体而言,债务人会议由债权人组成,具有最高的决定权,其中包括第1至第7类债权人的投票规则和程序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七条:债务人会议由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人按照本法规定参加,是企业破产程序中表决决定的机构。第八条:债务人会议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,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管理人的议程和表决规则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二十七条:债务人会议的决定,对所有参加人员具有约束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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